一、工作职责:1.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本行纪检机构执纪审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线索开展核查、立案审查工作。3.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程序。4.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本行纪检机构信访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5.负责受理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党规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行自办案件和下级纪检机构查办案件开展执纪审理。7.负责本行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管理,任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8.参与本行重大、特大资金案件的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党纪责任。二、基本条件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3.熟悉纪检相关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正规范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履职能力。 4.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善于协作,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5.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法律、财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企业应聘人员应为其目前所在企业合同制员工。近三年来因个人原因更换全职工作单位不超过两个。6.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符合监管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相关要求并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7.具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三、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审查调查能力,熟悉纪检工作以及相关的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执纪审查相关业务工作技能和方法,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四、其他要求:试用期内(为期6个月)需通过主管部门考核的人员方可转正,能够尽快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