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部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可以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负责书写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总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和病程记录书面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诊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新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室工作时,应当按门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12、新毕业的医生在住院医师带领下,依法进行相应工作;
13、认真完成白内障申报系统工作,力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