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1.硕士以上学历,同岗位经验丰富者,可放宽至本科;2. 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学等专业毕业;3. 35岁以下;4. 经验要求:有临床稽查、临床监查或临床协调3年以上岗位经验;5.熟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GCP法规等相关法规,熟悉临床研究全过程;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8.能适应经常出差。岗位职责:1.负责临床试验的稽查工作,确保项目按照国家GCP要求、试验方案、公司稽查SOP、稽查计划对各临床中心实施稽查,做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2、撰写并提交稽查报告;3、负责临床项目内、外部稽查问题的追踪,督促稽查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