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持有 粤建安C证1、遵循和执行公司相应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经理的领导。认真执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专业班组长、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作业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进行作业前的培训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专业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责任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防碍治安的不良行为。5、安全员必须具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岗位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准予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违规作业无证操作情况的,安全员必须及时制止并汇报项目经理,以采取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否则,如因上述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不安全隐患甚至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安全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禁止任何种类的***品进场,监督易燃易爆材料隔离单放,仔细做好现场施工特种焊接作业的申报手续,确保特种安全措施落到实处。7、坚持每日检查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具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同时做好相应的安全施工日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安全员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配合项目经理和各作业班组严格检查、严禁在工地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块等烧煮食物,防止发生触电电伤亡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