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2、熟悉掌握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紧急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功能及各设备位置,并熟练操控各类消防系统设备,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操作程序;熟悉火警报警方法与程序,保证救灾时操作有序、正确迅速;3、负责消控室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班记录,巡查时要按部门的有关规定工作、记录;4、主动发现控制屏上的动态情况,及时联系通报各岗位,发现消防系统报警,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5、对监控系统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6、完成上级委派的其它工作任务。任职要求:1、年龄:18周岁—35周岁;2、身高要求:净身高175cm以上;3、视力:4.8以上(不带眼镜);4、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健康状况、精神面貌良好,无不良嗜好及违法、犯罪记录。5、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或中级监控方面“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6、能适应二班倒工作制,具有1-2年的监控员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