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清正廉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国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进社区和市场宣传、推介、发展我行业务,乐于同小微客户打交道;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无不良从业记录、无信贷风险记录、无违规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应聘条件,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范围。 (二)资格条件 45周岁(含)以下,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客户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社交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银行信贷管理、政策法律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无不良信用记录。熟悉当地地理、经济、人文环境,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社会关系,金融、法学、财会、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存贷款资源丰富的应聘人员可优先考虑。 (三)福利待遇 高于同行业薪资水平,绩效奖金,年终奖金,五险一金,交通补贴,餐饮补贴,通讯补贴,定期体检,专业培训等(四)如存在不符合我行录用条件的情形或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情况,我行将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