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监察部工作岗位:监督检查岗工作地点:深圳岗位职责:根据部门职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党委巡察办日常工作,承担内外综合协调和联络沟通等工作;2、协调配合公司巡察组做好巡察相关工作; 3、参与公司内部案件调查及问责处理工作; 4、开展公司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5、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中共党员,国内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或巡视巡察工作经验;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学习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4、抗压能力强,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