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职责1. 协助完成本所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建设工作;2. 主持编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3. 负责制订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技术实施;4. 负责与项目相关方的技术沟通、协调工作;5. 负责项目报审、报批文件准备;6. 配合业务部门做好项目评审的相关组织工作;二、任聘要求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2. 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或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或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博士或副高优先,从事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工作5年以上。3. 熟悉国家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了解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数据敏感性和分析判断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相关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环境技术服务工作,善于与甲方、环境审批部门进行沟通。4. 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技术报告、标准、制度,并被批准发布或采用者优先考虑。5. 有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学术论文或著作,包括SCI论文、或EI论文、或国内核心论文等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