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招聘心理教师深圳实验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政府创办的一所公办学校,系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现有在校学生超万人,教职工一千余人,师资力量雄厚,教风学风优良,教学成果突出,是深圳市民口中的“四大名校”,是深圳学子向往的一流名校。 我校初中部位于福田区百花七路2号,始终秉承实验学校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健全人格教育,大力推动文化融合、教研融汇、课堂融通、五育融达,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品牌发展,努力成为深圳实验学校的窗口校、示范校。因工作需要,初中部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条件的签约教职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中学心理教师1名二、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三、具体岗位要求1.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心理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经验2年以上;3.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敬业。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胜任岗位工作(初中心理健康教学)要求。四、相关待遇薪酬待遇按深圳实验教育集团签约员工工资待遇定岗发放,具体薪酬面议。学校提供早、午工作餐,单身职工提供教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