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3)在就业相关工作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4)能接受走访企业,外出寻求校企合作。二、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本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政策与要求,指导本部门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就业相关工作; (2)负责本部门顶岗实习与就业学生的日常管理、顶岗实习补贴材料预审等相关工作; (3)指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做好职业规划、规范就业行为、传授求职技巧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学生实习、就业等相关工作调研、分析与研究工作; (5)负责开发本部门专业实习、就业企业,拓宽就业渠道; (6)负责收集、整理实习、就业相关工作档案; (7)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