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2.负责整理、研究国家、省、市及各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3.对接深圳市各区、国企提供政策咨询、宣讲及协助申报等人才方面工 作; 4.其他高层次人才服务相关工作。(二)任职要求1.博士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责任心和忠诚度,保密意识强; 3.具备一定英语等外语基础者优先; 4.认同公司文化与价值观,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学习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