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服务人员(1)从业人员品质端正,积极好学,尊敬领导,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热爱幼儿园,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上岗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要做到衣着整洁,无头屑、不蓄指甲,***无长发、无胡须,***长发必须托入工作帽中。态度温和,语言文明,不大声喧哗。(2)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完成制作幼儿餐点和员工工作餐的工作,并按时按量给班级幼儿和员工分餐。 (3)负责厨房设备设施及物品的保管及卫生消毒、清洁工作,保证厨房及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卫生清洁、消杀用品(易耗品)费用由园方负责。(4)无条件接受并执行学校、区教育局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5)负责食堂用具及全园幼儿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6)负责厨房防鼠、防蝇、防蟑螂及灭除工作。 (7)负责幼儿餐点48小时留样工作并做好记录。 (8)完成园方交派的其他工作。岗位要求:(1)住在深圳市盐田区或盐田区本地居民优先;(2)有2年及以上餐饮后厨工作优先;(3)有盐田区人民医院发展体检健康证和盐田区妇幼保健院发的健康证优先。薪资待遇:五险一金,工资 4000至4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