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二、资格要求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年龄:35周岁以下。4.应聘人员为2024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专业不限)。5.大学期间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院/校级学生会主席等)优先。6.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安排本次共计招聘专职辅导员22人(其中武汉校区2人,咸宁校区20人)。四、岗位职责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抓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进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