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公司负责具体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完成项目预定的目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2、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质量、工期、安全、降低成本、文明施工等项管理措施。3、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年、季、月、旬(周)计划以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工程或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4、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核算制度,强化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有效控制项目的各项开支。5、组织工程档案和交工验收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的综合总结或专题总结,及时总结工程管理中的经验教训。6、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生产、经营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情况,如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或特殊事项应随时报告。7、组织定期的工地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消除隐患。参与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重伤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8、重视人才发掘和人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因素,努力实现目标。9、协助公司进行对项目部的检查、考核工作。履行与公司签订的技术经济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和各类责任书。严守公司机密及未公开的行业信息,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