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①负责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政府部门、上级公司和本公司关于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②负责组织并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③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将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进行培训;④负责提出安全、环保费用的使用计划,对安全、环保费用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⑤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审核审查安全、环保检查报告,对所检查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⑥负责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环保的宣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⑦负责安全环保部门管理工作,统一员工思想,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岗位工作积极性,开展部门绩效管理;⑧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总结安全环保经验,对安全环保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防范和解决措施。2.任职资格①45岁以内;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2年以上矿山、市政、环保等行业/类别部门副职上岗位工作经历;或1年以上矿山、市政、环保等行业/类别部门副职岗位工作经历及5年以上矿山、市政、环保等行业/类别工作经历;④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同行业相关经验者优先;⑤精通安全环保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⑥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正直诚实、坚持原则;⑦能够接受到下属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