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在总审计师的领导下,带领项目小组完成各项业务工作;2、编写项目实施计划,评估项目重要性和风险;3、对项目小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管理小组人员的业务实施;4、负责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时反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复核工作底稿,上报总审计师,及时关注并回复总审的复核意见;6、协助合伙人或项目承接人员收取服务费;7、在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相应工作;8、完成本所管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财会、审计、金融相关专业;2、注册会计师,连续执业年限不低于3年,综合能力较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3、熟悉国家审计、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在事务所长期发展;4、具备企业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3年以上经验,能独立完成项目实施;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行业监管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