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员应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项目内和室外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预防工作,以及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着装上岗,不准脱岗漏岗。2、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允许争吵、辱骂斗殴。如遇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及时上报。3、保安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打点巡逻。夜班保安必须手持强光灯进行巡逻,对光线不足或死角的地方,用强光灯进行照射,排除藏匿的***或可疑人员。4、保安员应监督、控制出入的各种人员,施行出入登记制度。5、保安员要按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时发生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手持机等。6、保安与接班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离岗。如因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保安人员应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