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全权负责履行项目监理合同义务,按监理合同要求组建项目监理班子并明确各工作岗位的人员和职责。2、保持与委托单位的密切联系,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会议。3、主持制订项目监理规划,根据该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细则保证项目监理的目标顺利实现。4、负责与各承包商负责人联系,确定监理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需提供的各项资料。5、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⒍主持施工总包单位的选择,确认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7、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8、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并按合同要求检查进场的材料、设备的质量。9、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业务联系单和工程质量整改单;组织处理工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10、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审核并签署申请工程款支付凭证。11、调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12、组织处理重大索赔事务,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资料,提出监理方的意见。13、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单项工程分期交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署相应的质监报告和验收报告。14、审查工程结算书,查明各项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15、编写监理月报,审阅监理日志。16、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7、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面配合协调工作。18、签署项目竣工资料,并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填写监理业务手册。任岗要求:1、建筑工程相关大专及以上学历;2、担任总监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3、具备全国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高级职称;4、年龄35岁以上,技术能力强;工作能力优秀,爱岗敬业,服从分配;5、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