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督导各项目秩序日常工作的开展,审核项目月度供方评估报告,确保秩序维护工作顺利进行;2、秩序管理制度的建立,编制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制度、培训等;3、定期评估区域内各项目安全防范风险点,协助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督处项目对整改措施进行落地,确保项目无重大风险防范问题;4、定期对项目进行品质检查,督导项目项目整改结果,确保项目品质达标;5、不定期开展对项目进行品质暗访及夜查,出具相关报告,并督促项目整改,抽查验证整改结果。6、有区域职能管理经验。任职资格:1、30-40岁,身高1.75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2、有较强的学习创新、组织协调、沟通、分析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3、有相关秩序职能管控经验,同等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4、退伍军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