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特别留意:本岗位为外派性质,外派地区为华中区域(江西、安徽、湖北),具体工作地不定(社保随劳动合同交纳地为深圳),视合资公司职位需求外派,不能接受外派工作性质及社保交纳地条件的,请不要投递简历。薪资面议!!!1、贯彻国家的各项财经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 2、贯彻集团本部财务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此基础上,根据合资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和完善与本企业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财务制度 。3、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合资公司财务制度;审核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报告。 4、监督检查合资公司财务运作,监控合资公司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并与合资公司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经营性支出、资本性支出。 5、参与公司对所派驻企业考核方案的制定,配合派驻企业负责人确定企业经营目标及发展策略。 6、参与拟订企业重大财务决策方案,包括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融资方案。 7、按照集团本部总体目标负责合资公司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工作;负责合资公司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合资公司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和奖惩事项,培养企业财务后备梯队人才。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会计、税务等相关专业毕业; 2、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持CPA证书; 3、组织财务管理活动、建立高效内部激励机制的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4、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能力; 5、具有领导能力、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6、思路清晰、思维活跃而又独立思考、分析能力强、善于调查研究和逻辑判断;7、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知识结构,职业道德素养;8、理解和认同企业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