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和部署国家地方及集团安全生产(含消防)、生态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2)编制和修订新城集团和新城公司安全生产(含消防)、生态环保管理制度、方案、应急预案和流程;制定和组织年、季、月专项培训计划。(3)督导新城公司落实安全生产(含消防)和生态环保责任;(4)督导新城公司履行安全生产(含消防)和生态环保相关建设程序;(5)检查新城公司安全生产(含消防)和生态环保工作;(6)考核新城公司安全生产(含消防)和生态环保管理工作;(7)编写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8)制定和编写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和专项培训工作。 (9)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工作经历:(1)2年以上安全环保管理相关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管理等相关知识,掌握国家、地方、集团有关安全生产(含消防)、生态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3)能独立编制安全(含消防)和环保相关应急预案、制度及方案等专业文件;(4)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沟通与表达能力,持续学习能力,为人正直,具有优秀的责任感和执行能力;(5)中级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