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主持和开展学校的心理服务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帮助全体学生在心理素质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帮助学生预防和克服发展中的偏差,帮助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各种冲突、人际交往中的问题。 2.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班主任老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从学生心理发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项建议、意见和评价。 3.协助学校积极做好家庭心理健康指导,帮助家长、教师、学生之间发展良好的交往关系。 4.开展心理普测,测量和诊断学生在智力、个性和情感方面的发展状态。任职要求:1、 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2、 英语能力优秀,能用英语进行学生心理咨询及疏导;3、 具备“学校心理咨询师”或“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4、 至少具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具有心理教学经验者优先;5、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做事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