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1、统计调查员(4人):主要从事统计调查工作,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2、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操作技能;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乐于奉献、服从安排,身体健康;4、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者优先录用。二、薪酬待遇:年薪酬7-8万元左右(含“五险”)三、工作地点:武汉市中心城区四、招聘程序:招聘分为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一)线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信息表》;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等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5:00(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以任何名义要求的索取礼品礼金、转账、汇款短信或电话。(三)考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1、 笔试。根据投递人员简历情况,择优邀约组织笔试;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四)体检和考察:1、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依次递补。4.、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到工作单位上岗,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