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对所管理物业项目的年度经济目标和工作目标的过程控制和完成结果负责;2.负责物业项目的流程管理,对下属员工进行督导和培训;3.负责处理及协调物业服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客户纠纷;4.负责处理项目紧急突发事件;5.根据实际情况拟定部门物资及人力要求计划,合理调配人员,控制人工成本;任职要求:1、40岁以内,大专及以上,有3年以公建项目管理经验;2、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政策,及时了解行业内信息动态,持有物业相关证书者优先;3、擅长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物业项目,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说明:工作地点在湖北、湖南、河南三省,能接受华中大区内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