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类型(一)拔尖人才具有教授职称,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学术造诣高深,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成绩显著;曾经或正在主持多项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并产出重要教学、科研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二)青年才俊具有在国内外***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分为A类博士、B类博士。1.A类博士近5年,以***作者(含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及以上。2.B类博士近5年,以***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三)高级应用型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精深专门知识,操作技能精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问题;技术水准在本专业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二、基本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二)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正派,合作共事好;(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上做出突出成绩;(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