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年龄45周岁以下,专业对口,教学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3.具有三年及以上班级管理经历,三年及以上全日制学校教学经历,获地级市(含省直管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等教学类荣誉者优先;4.热爱教育,师德高尚,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性格开朗,综合能力强;5.正高、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省市区学科带头人、优青等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学科专业发展能力、学术引领能力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