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授信授权规定,受理总行权限的公司授信业务审查工作,客观、准确评估审查项目授信风险,独立发表审查意见,撰写审查报告;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或参与开展行业研究,并形成行业研究报告;3.根据授信业务审查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核查;4.向评审会汇报本人审查项目情况,接受评审委员质询;5.参与行内授信审查人员培训与指导工作;6.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资格:1.全日制硕士或境内“211工程”、境外QS排名前200院校全日制本科;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3.具有大型国有银行总行、省分行,股份制银行总行、省分行,上市中小银行总行3年及以上公司授信业务审查经验;4.熟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及主要行业经济运行状况;5.具有丰富的信贷业务风险识别分析和独立判断能力,较强的行业研判能力、政策理解与执行能力;6.具有优秀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7.善于思考、思维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