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地下矿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他们需要定期检查作业现场,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教育和培训:安全员需要协助矿长贯彻上级相关的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这包括新入矿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督促和检查。3、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安全员需要组织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矿山各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和违章违纪的统计上报。在紧急情况下,他们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4、设备和设施管理:安全员负责矿山安全设备、防护器械、灭火器械的管理,确保这些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他们还需要提出改进建议,以减少矿山尘毒危害。5、参与设计和改造方案审察:安全员参与矿山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察、设备改造和工艺改动方案的审察,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6其他职责:安全员还需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包括生产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分析,以及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等。任职要求安全工程、矿山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项目安全管理经验,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非金属矿山)。持有初级爆破工程师、中级工程师职称、一级矿业/机电建造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