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定期检查作业现场,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教育和培训:协助矿长贯彻上级相关的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矿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督促和检查。3、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组织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矿山各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和违章违纪的统计上报。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工作。4、设备和设施管理:负责矿山安全设备、防护器械、灭火器械的管理,确保这些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出改进建议,以减少矿山尘毒危害。5、参与设计和改造方案审察:参与矿山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察、设备改造和工艺改动方案的审察,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6其他职责:生产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分析,以及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等。任职资格1.安全工程、矿山相关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地下矿山3年以上工作管理经验;3.具有初级工程师及以上;持有一级矿业/机电建造师、初级爆破工程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