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信息沟通专员(皮肤科、眼科)工作地点:负责产品:皮肤科、眼科 1类新药岗位职责:1.通过专业化拜访,有效传递医药产品信息;2.拟定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开展学术推广;3.及时收集、反馈市场信息。任职资格:1.统招大专及以上,医药相关专业优先;2.年龄30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3.两年以上皮肤科、眼科产品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