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构经纪业务开发,完成机构经纪业务目标;2、负责大投行项目开发以及为大投行项目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与筛选等承揽工作;3、负责建立和维护机构经纪和大投行业务合作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4、负责完成分支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