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10-15K):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2、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8、维护政府关系等。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药学相关专业; 3、有执业药师证; 4、有3年以上同行业同岗位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