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政治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具有较好的学习力,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动本职工作。3.具有较好的思考力,综合分析能力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好,善于钻研和解决实际问题。4.具有较好的创新力,高度认同组织使命和战略愿景,深刻理解行业或专业发展趋势,能够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工作业绩突出。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二)岗位应聘条件及能力要求1.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2.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职称及执业条件: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优先考虑。4.工作经历: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5.知识技能及能力要求:1)具备港口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施工实践经验和生产组织管理经验。2)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及进度计划、专项作业施工计划能力等。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负责与业主、设计及监理各方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解决施工过程协调问题。4)负责协调项目的实施、检查、指导、调试、验收交付,保证项目实施计划的完成。5)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及进度、质量、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