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四级机构负责人工作职责:1、负责本营销服务部/支公司业务计划的制定、业务推动及增员工作,负责业绩与组织人力目标的达成;2、全面负责本营销服务部/支公司营销业务人员的基础管理、差勤管理、考核、招聘、基础培训及早夕会经营;3、辅导营销服务部/支公司内勤开展工作,负责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4、建立并执行营销服务部/支公司业务汇报制度;5、合规经营工作;6、客户服务工作。招聘标准:1、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金融专业优先;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接受全国范围内异地任职;4、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保险行业工作经验优先;5、没有受到监管机构、上级单位和公司内党委、纪委及责任追究委员会的行政处分或处罚,或者已过影响期的;6、身体健康,抗压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