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规]劳动工伤法是如何规定的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19-11-01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意外,比如下楼梯时不慎摔倒、收拾厨房时不慎划伤手指、骑车时不慎摔倒等等。就连在工作期间,我们仍然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严重的甚至会致伤、致残。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务院特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工伤保险条例》,那么劳动工伤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共有七种:
1. 包括在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 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且地位为工作场所,时间为工作时间前后;
3. 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且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4. 因工作不慎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且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的原因与工作相关;
6. 往返于工作地点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且主要责任非本人;
7. 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一般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以及护理费。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标准、赔偿要求有着具体的规定。
以停工留薪为例,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正常支付,通常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较为特殊,经相应部门鉴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如果被确认一至十级伤残,那么工伤待遇中还会包括伤残补助金,具体补助的金额及伤残津贴与伤残等级有关,按规定补助金应为一次发放,津贴为每月发放,且直至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后。
其中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者,用人单位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如果职工因工不慎死亡,则由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没有更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