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方式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0-11-18
在平时的工作中,大多人都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大家延长了工作时间,额外付出了劳动,自然要得到合理的报酬。加班费的多少和计算基数息息相关,其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约定的 加班费基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加班费计算基数进行约定的,则以约定的为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主张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实际发放工资与原来约定工资不同的
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发放的工资高于原来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看作双方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则应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实际发放工资低于原来约定工资标准的,如果能够认定属于双方变更了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则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3、工资标准按照劳动成果计算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具有数额,应该以按照劳动成果发放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中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但应当扣除上月加班费以及伙食补助。
4、工资中包含奖金的
劳动者的当月奖金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取得的报酬,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者当月奖金与当月工资发放时间不一致的,应将两部分合并后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如果公司按照季度发放奖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其是否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综合计算工时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公司,工作时间最长174个小时(21.75*8),如果公司允许上班少于这个时间,那么公司也需要按照全薪发放工资。超出这个时间的就要按照加班来进行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以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标准。
加班费计算基数确定的方式,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以便在加班时计算好自己的加班费。 如果公司安排大家加班,却又拒绝支付加班费用,大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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