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什么,如何认定职业病?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06-11
职业病,看似陌生,但距离我们却很近,可以说我们周边存在大量的职业病患者。比如:劳动者长期从事一项过重劳动的时候,会导致身体出现不舒服的症状,就有可能会演变为职业病。今天就给大家聊一聊:职业病是什么,以及如何认定职业病?
1、职业病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又或者是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疾病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3、疾病是因为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又或者是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引起。
2、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大类,132种。具体可详见《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3、职业病如何认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可知,职业病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鉴定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综上所述,大家是否对“职业病”有了清晰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注意保护自己,另一方面也要每年进行体检,针对身体不良状况及时进行治疗。同时,当确定为职业病时,也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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