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必知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07-09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劳动协议,偶尔会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为是无效合同。那么,哪些情况下签署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该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一、无效劳动合同发生的原因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可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大家一定要切记:签署劳动合同,必须在双方了解真实意图、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二、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一般而言,无效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在处理无效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两者相对应的处理方式不同。
针对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而针对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可能是由于缺少当事人身份信息、缺少劳动合同期限内容、缺少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内容、缺少劳动者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导致整个劳动合同处于部分无效状态。但是,这样的情况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因此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相应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1、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
2、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部分无效合同的修订
1、劳动合同缺少当事人身份信息
如果劳动合同对该项内容的欠缺,致使无法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则该合同缺少起码的成立要件,应认定该合同尚未成立,自然也就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只是欠缺其中的部分,比如缺少劳动者的住址,而该部分缺少不影响对双方当事人身份的确定,则不影响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有需要补充完整即可。
2、劳动合同缺少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缺少起始日期。这种情况就说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起始日期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可以根据相关的证据予以确定。比如:项目启动的时间,也或者劳动者进行考勤打卡的时间。
如果缺少终止日期。则可以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内容,建议在合同结束之前由双方事后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缺少工作内容和地点
建议以实际办公地点和相关工作内容为主,如果用人单位想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建议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关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于当事人信息、工作地点、内容、劳动报酬等有疑惑但是没有明确标注出来的内容,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当面沟通清楚,并且添加在相关劳动合同中,以免造成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当然,如果已经遭遇了无效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分反映,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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