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无效劳动合同?其赔偿标准有哪些?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08-09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所签署的,合同会确定劳动者劳动范围、劳动环境、劳动报酬以及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相关报酬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但是,在现实职场中,某些企业为了缩减用人成本,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往往弄虚作假,导致出现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该如何获得无效劳动合同赔偿呢?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下:何为无效劳动合同?其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何为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之所以会被认定是“无效合同”,主要原因在于: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你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存在以上问题,便属于全部无效合同。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无效合同,比如:劳动者的家庭住址未填写,或者劳动者的试用期时间和试用期期间未注明薪资的,这些整体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却存在一定的风险漏洞,因此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完善好相关内容。
二、无效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其相关补偿标准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劳动合同其实是一种约束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的存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得到兑现的保障。因此,建议每一个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遇到含糊其辞的地方,一定要跟用人单位当面沟通清楚,同时让用人单位形成书面说明并且存档,从而有效避免签署无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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