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吗?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10-08
随着生活成本和经济压力的不断提升,很多人便把目光投向了养老保险金上面,想要提前支取个人养老保险金,用于买房买车或者维持其他生活开销。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吗?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下相关知识。
养老保险金,是为了人们退休后可以保障其生活的一种保障金,使其老有所养。我国目前养老保险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属于个人,但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属于统筹区的所有参保人员。
一、原则上养老金不可提前支取
1、《社会保险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养老金作为一种人们丧失劳动力后保障生活的费用,如果提前支取可能将会导致“老无所养”的现状,即在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如果大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是不能够提前支取养老保险金的。
3、农村户口:对于农村户口的城市打拼者,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从0开始仍需累计缴满15年。
二、养老金可提前支取的4种情况
如果个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一次性支取: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工作人员参保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申请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①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②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综上所述可知,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原则上是不允许提前预支的,但是当遇到以上4种情况时,则是可以提前支取。对于常规养老保险用户来讲,养老保险是大家老有所养的基本保障,不建议大家在该奋斗的年纪却贪图享受,从而提前透支自己退休之后的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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