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与哺乳假工资如何结算?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11-22
随着女权意识的不断崛起,越来越多女性朋友走出家门、涌向职场,她们不仅仅能在工作上做出出色的业绩,同样也是管理家庭的一把好手。但是,女性毕竟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在女性怀孕、产假或者哺乳假期间,是需要社会或单位格外呵护的。那么,对于职场女性而言,产假与哺乳假工资如何结算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产假、哺乳假等专业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同时,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假,主要是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为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由于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因此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可提前1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
另外,个别地区有特别规定,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劳动法对于女性职工是有特殊权益保护的,对于怀孕生产的职工是可以依法享受产假和哺乳假的,并且享受假期同时,可以获取相应的薪资报酬的。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下产假与哺乳假相关工资如何结算?
1、产前检查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孕妇的正常产检应按出勤对待,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2、产假:产假期间,产假工资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前原工资待遇,两者不能同时领取,只能就高领取。其中,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计发;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生育前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以上便是关于女性职工休产假和哺乳假的相关规定,一般产假、哺乳假工资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必须好好了解。如果你对产假工资或者哺乳假工资有争议的,可以寻找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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