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12-07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当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那么,你了解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吗?今天便给大家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劳动争议案件——申请
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交有关申诉资料,其次申请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相关申请提交资料如下所示: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在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仲裁庭的组成:通常由3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裁员;
2、根据仲裁庭公布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确定是否申请回避;
3、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先予执行;
4、庭审前调解,属于必备程序。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三、劳动争议案件——裁决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受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申请再次仲裁,但在具备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其它裁决
除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便是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仲裁程序,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没有更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