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2-01-06
对于刚刚结束产假,重新步入工作岗位的女性来说,一方面要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赶上大家的节奏;另一方面又出于哺乳期,不免牵挂着家中的孩子。对此,哺乳期员工很容易被用人单位辞退。那么,对于哺乳期被辞退的员工来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呢?今天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用人单位开除哺乳期员工的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一般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所示: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为止;
3、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女性员工在怀孕、哺乳期内,是不能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女性职工在哺乳期间不能适应原先工作内容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适当减轻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因此,如果大家遇到在哺乳期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现象,一定要敢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从而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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