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试岗期?试岗期的公司能不能去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2-01-11

最近有朋友反馈,他在找工作的时候遇到了“七天试岗期”,并且公司告诉他,这个“七天试岗期”也叫“双向选择期”,如果双方都对彼此不满意,那么这七天是没有工资的;如果彼此都满意的话,才算入职,才能有工资。那么,这种试岗期的现象合法吗?采用试岗期的公司能不能去呀?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试岗期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Part 1
“试岗期”是什么?

试岗期,主要指的是劳动者在某个工作岗位先试着工作一段时间,以考察是否适合这一岗位。如果适合这一岗位的话,就进入了试用期;如果不适合的话,公司与劳动者就解除这种试岗模式。可以说,此举属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

Part 2
如何看待“试岗期”现象?

1、法律上没有“试岗期”的说法

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试岗期”,只规定了试用期,且试用期要根据合同期限来确定。而公司与员工进行的“试岗期”约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认定此种期限约定无效,试岗之日即为用工之日,员工与公司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2、“试岗期”不发工资是违法的

既然公司所谓“试岗期”没有法律依据,那么更应当按照员工正常的出勤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员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因此,员工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实际出勤天数。

Part 3
“试岗期”的公司能不能去?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大家在面试时跟公司确定好试岗期内是否有工资,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进行尝试的,能一定程度减少我们的试错成本;如果没有的话,这种公司坚决不能去,试岗期不发工资严重违反了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后续如果维权,会很耗费时间和精力。

Part 4
“试岗期”被辞退如何维权?

建议大家保存好自己试岗期间的上下班打卡记录、相关工作安排记录等,然后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一定要让公司给自己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试岗期”的约定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公司更应按照出勤天数给员工相应的工资。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还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的。因此,当大家求职时遇到“试岗期”的现象时,一定要确认好有没有工资,没有的话尽量不要去;如果你已经去了,一定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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