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各分厂产品的质量控制。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监控、维护和持续改进。3、参与质量方针的制定和评审。4、管理测量和监控装置以实现的有效的测量。 5、对不合格进行控制,根据统计出的数据组织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6、对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过程实施持续监控和测量,并保存相关的质量记录,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7、监督顾客投诉的处理。8、组织供方质量管理能力评估,有权拒绝不合格供方。9、对违反质量管理要求的行为有质量奖惩权。10、负责审批或授权相关责任人员审批《产品质量证明书》 。11、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