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牵头落实公司股权合作工作决议,跟进股权合作协议的执行,组织制订股权企业管理方案,并跟进落实情况,开展过程评价。2.负责督导股权合作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范三会一层运作。3.负责审核股权合作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重大议题的研究报告和议案,督导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4.参与制订年度股权合作工作计划,并根据公司决策推动股权合作企业的重组、整合、清理、划转、退出等风险处置工作。5.推动股权合作企业与公司系统内企业的协同,推动企业内外部资源整合、创新发展等工作。6.督导股权合作企业聚焦主业、实现经营效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7.参与股权合作项目的尽调、立项、可行性研究及相关报告、方案的撰写。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股权合作企业的经营分析、业绩考核、后评价等工作,协助建立与股权合作方的长效沟通机制,定期为公司股权合作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二、任职要求:1.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股权合作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资国企相关政策法规、国企监管相关工作规程、企业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等。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表达能力。3.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或财务等相关专业。4.身体健康,人品正直,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