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1) 制定\修编\发布\审定燃气光热设备相关技术标准模板、标准、采购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2)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燃气光热设备执行情况开展技术监督检查,对下属公司开展设备技术、质量、进度、交付管理监督考核。3) 指导燃气光热设备的选型配置、造价和变更审核,确保设备选型经济可靠。4) 参与工程阶段燃气光热设备的重大故障调查、组织反馈经验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风险;5) 开展燃气光热设备科学技术科研工作、掌握设备新标准、牵头编写工程建设阶段新型设备质量验收规范、新技术研发和行业应用动态、应用前景,持续为公司创造价值;2.基本资格1) 掌握燃机电厂/光热发电厂的基本生产原理、各生产系统设备,熟悉主要设备配置特点等内容;2) 掌握燃机电厂/光热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程序、专业分工、主要参建方、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流程,清晰了解各重要节点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周期、技术特点和制约因素;3) 精通燃机电厂/光热电厂工程建设相关设备标准规范;4) 具有燃机电厂/光热电厂设备选型和配置经验;5) 对各类发电厂的接入系统工作原理、主要设备有较为全面的认识;6) 对水处理工艺流程、主要设备也需具备一定程度的了解;7) 具有优秀的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能力。3.工作经验要求:1) 拥有8年以上重型(9E以上)燃机电厂或相关设备厂、设计院类似岗位工作经验;2) 至少参与过1个完整的重型(9E以上)燃机电厂工程项目,且在项目中担任设备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或主要设备专业负责人等工程管理角色;3) 有光热发电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4) 持有注册设备工程师证书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