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部副主管1.根据中心有关规定,负责领导本部门人员,组织、推进、贯彻、落实以下部门工作职责,并保证质量与效果:(1)负责受理各类认证申请,组织完成合同评审与签订认证合同,对受理认证项目的符合性负责;(2)负责认证立项,确定产品检验、认证项目审核/检查工作的执行机构和人员;(3)负责初审、监督、扩项、变更、抽样检测及恢复等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对产品检验、认证项目评价过程的时效性负责;(4)负责认证项目资料(认证申请资料、工厂审查回卷等)的型式检查,对型式检查的结果负责;(5)负责本部门管理职责内系统信息准确性的自查和纠正;(6)负责提出相关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的处理建议;(7)提出获证企业的跟踪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8)负责产品评价所需的检验机构资源的开发,负责对检验分包方的管理、能力评审,对分包方的评审结果负责,提出合格分包方名录。负责检验分包方的日常工作质量监控、年度评价及协议续签等管理工作;(9)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的外来、内部文件的控制;(10)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向社会公布认证决定,对证书制作、发放的时效性负责;(11)负责认证活动、证书信息上报,对信息上报的时效性负责;(12)负责对认证的时效性、有效性进行归口管理;(13)负责认证项目相关费用的核对与催缴,负责专兼职检查员补助费用的核算与支付手续的办理,对费用的准确性和到账率负责。2.负责组织部门内部培训,定期梳理本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部门绩效指标;4.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管理文件、体系文件、表格的编制、修订工作, 如认证受理要求、认证申请变更要求、产品检验要求、分包管理要求、工厂检查/审核要求、专兼职检查员/审核员管理要求等;5.履行中心文件规定的其他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