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财富经理依照公司授权从事下列活动:(一)开发客户;(二)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三)向客户提供咨讯产品和投资咨询服务;(四)做好营业部分配存量客户的服务;(五)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各种规定、自律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六)注册为投资顾问的财富业务序列从事业务活动应遵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七)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对从事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活动有资格要求的,财富业务序列应在开展业务前,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或满足相关资格要求;(八)公司授权的其他活动。岗位要求: 1、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5 周岁以内(含),通过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的,年龄可放宽到 40 岁(含); 2、学历:本科(含)以上学历; 3、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及分支机构财富业务序列入职考试,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相关要求,并在入职6 个月内通过基金从业考试,满足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条件; 4、品德: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认同公司文化; 5、具备较广泛的社会关系和渠道资源、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