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工作地点:长沙及省内各地级市)1. 接受公司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的指导与监督,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2. 审核本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年度用水用电计划、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保养计划;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根据公司质量方针,组织制定项目服务中心服务品质改进计划、创优保优计划并组织实施;4. 监督检查所管辖物业客户服务、工程维修保养、安防、环境及保洁卫生工作;对本项目服务中心环境因素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5. 管理本项目服务中心公章,审核签发日常工作请示、报告及其它行政文件;审核权限范围内的协议、工程合同、经济合同及分包方合同等工作文书;6. 负责本项目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设施的管理;7. 监督管理物业收支情况,开拓业务,严格控制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8.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业务范围内的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9. 处理好与开发商、政府部门、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关系,处理好内部协作关系;10. 不断加强项目服务中心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培养人才。二、任职资格1.至少5年以上物业项目管理经验,有头部上市物企同岗位三年以上经验者优先;2.有较丰富20万方以上体量住宅项目操盘经验,项目管理业绩突出,较好的 统筹开展好基础物业服务、社区增值服务等3.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基础及专业技能;熟悉ISO9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4.熟悉物业法律法规;5.熟悉物业管理安防、工程、客服、保洁、保绿等各专业规范化运作流程及工作标准。